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5-23 14:22:03

 

1、传染病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猴痘。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非淋菌性尿道炎、肝吸虫病、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森林脑炎、不明原因性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等。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4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并通过医院内网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经核对无误后上传。

3、公共卫生科设专人对全院法定传染病及时进行网络直报,每季度与科室核对一次,要求核对符合达百分之百。

4、落实接诊患者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制度,凡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均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发现漏报、迟报、瞒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转归、订正报告卡,均由主管医生确诊或排除,出院后填写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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